铜川市房地产中介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书
中介机构八大承诺
1、保证提供的房地产信息真实准确,广告宣传不夸大、不误导。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信息不真实或虚假广告的,双倍退赔中介服务费。
2、保证按政府规定及合同约定收取中介服务费,违反规定多收的,三倍退赔多收费用。
3、保证不成交不收中介服务费。发生未成交仍收看房费等不合理费用的,双倍退赔所收费用。
4、保证经纪、代理的房屋证件齐全、资料真实、手续完备。因中介原因,致使成交后当事人无法在合同约定或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纠纷的,由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无条件退房款退息,退还中介服务费。
5、保证恪守《房地产估价规范》,提供客观公正的房地产估价结果。经有关部门认定属估价失实的,双倍退赔评估费。
6、保证在约定时限内提供承诺的服务,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中介服务的,每逾一日退还2%的中介服务费。
7、保证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工程质量合格。因中介原因,代理销售了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房,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房地产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保证合法、公正、公平地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经有关部门认定属不正当方式从事经纪、代理、估价业务,按所收费用的三倍退赔当事人。
以上承诺内容的解释权归铜川市房屋发展局
以 下 中 介 机 构 自 愿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承 诺
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2399606
铜川市房产交易所 侯建川 电话:2182086
宜君县房产管理所 张柏林 电话:5281119
耀县房产交易所 樊晓鹏 电话:6182091
铜川公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王振伟 电话:2588141
铜川宇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吕转社 电话:2382282
铜川市华冠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吴 萍 电话:258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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